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学院
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
1. 学院抄袭检测时间安排
2020年5月25日学生截止提交论文,5月26日前指导老师完成论文审核和第一次查重,操作流程:学生提交论文,申请查重>指导老师审核,系统操作方法详见相关指导手册;
6月2日前完成进行二次检测,方法与第一次查重相同, 6月3日学院向学校提交论文抄袭检测报告;
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:“姓名-学号-论文名”。如不按此格式影响检查须退回修改,产生后果自负。
2. 检测学生范围
全体2020届毕业生论文皆属抽查范围,比例为100%。
3. 检测指标评价方案及措施
“完整检测结果复制比”对论文以及翻译材料评价结果的影响和相应措施如下:
完整检测结果 复制比 | 评定结果 | 措施 | 预警级别 |
≦15% | 通过 | 可直接参加答辩 |
|
>15%且≦30% | 通过 | 建议修改后二次查重,如导师认可也可参加答辩,答辩时列为关注对象 | 蓝色 |
>30% 且 ≦50% | 修改后通过 | 通知指导教师,学生修改论文后,进行二次检测,二次检测通过者予以答辩;二次检测不通过者延迟答辩。 | 黄色 |
>50% | 不通过 | 视为不合格,要求学生重新撰写。延迟答辩。 | 红色 |
说明:
(1)首次完整检测结果复制比大于30%的论文不可申请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,且答辩中要列为重点关注对象。
(2)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,可向院系提出申诉。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鉴定,并作出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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